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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望是幸与不幸的极与极。
年幼无知时,太过不幸,长大了倒是事事顺遂。他不过是想混口饭吃,和孤儿院里的几个玩伴组了乐队,在酒吧里卖唱。
也不知是靠脸,还是靠实力,他人气颇高,酒吧老板都愿意请他们乐队,虽说酒吧里鱼龙混杂,但他能赚到钱,活得也算滋润。
没唱两年,他的名气已经在这个圈子里已经传开了,逐渐有小范围的粉丝慕名来听他唱歌,偶尔也有同志约他,只是他没想到里面还混杂着个中年大叔。
那男人总点杯酒,安静地坐在角落里。
他每场演出,那大叔都来,一跟就是半年。
终有一天,他下了台,老板说有个男人找他,老板朝角落里一指,就是那满嘴胡渣子的男人。
他心里了然,走到那男人面前的位子坐下,上下扫那男人两眼,问:“有事吗?”
那男人捻了烟:“几岁了?”
是一张极为逊色的脸。
蒜头鼻、死鱼眼而且牙黄。
沈望不耐烦地说:“十八。”
“看着挺小,倒也成年了。”
这话说的暧昧,十八岁的沈望沉不住气,任性又天真,随即皱起眉,说:“叔叔,我们不约。”
那男人一怔:“约什么?”
沈望以为他还在惺惺作态,没好气地说:“约炮啊。”沈望刚想说,我不可能看上你的,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,就被那老男人一巴掌扇在头上,沈望都懵了。
两人叽里呱啦一通互骂,那男人外貌逊色,但口头功夫极好,把沈望从头到尾骂了通,说他就是个烂泥里打滚的混小子。他骂完他还不忘扯了把沈望新染的头发,最后才掏出名片,说他是乘天的星探,叫黄胜,盯他是觉得他有潜力。沈望捂着脑袋嚷嚷:“我又不想做明星。”
黄胜喝了口酒,骂:“你这小兔崽子别不识好歹,你们在这里唱歌一天能赚几个钱?做了明星还差这点钱吗?周五前记得带你们乐队来面试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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